老人食海参后持续腹泻 消费者告商家10倍索赔
2019-02-09 16:03:32栏目 : 海参资讯围观 : 179次
本报讯(记者林靖 通讯员楚乔)黄密斯在宏阳商贸中心购置近万元海参,不意家中老人食用后一连呈现腹泻状况,后经翻查包装,发明这海参包装上没有出产商名称、地点、出产日期、保质期等产物信息,遂愤而状告销售“三无产物”的宏阳商贸中心照主,要求退还购物款、10倍抵偿金等共计10余万元。本日上午,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。
本报讯(记者林靖 通讯员楚乔)黄密斯在宏阳商贸中心购置近万元海参,不意家中老人食用后一连呈现腹泻状况,后经翻查包装,发明这海参包装上没有出产商名称、地点、出产日期、保质期等产物信息,遂愤而状告销售“三无产物”的宏阳商贸中心照主,要求退还购物款、10倍抵偿金等共计10余万元。本日上午,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。
据消费者黄密斯称,海参是她本年1月15日买的,是为了贡献家中老人,花了9600元。黄密斯认为,商家销售“三无产物”的行为违反法令划定,该当包袱抵偿责任。
今朝,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展开剩余内容
分享到:
上一篇:业内曝光婚宴海参存在大量虚假产品下一篇:暑期儿童吃海参,应该注意哪些方面